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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热恋期的小情侣来说,彼此之间总会为了表达浓情蜜意,而想方设法地去为对方制造一些惊喜。
其中,在对方生日或一些特定的节日里,购买奢侈品来取悦伴侣成了很多年轻人的选择。
因为这些奢侈品价格不菲,所以也常常被当做是订婚的礼物,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收下了如此贵重的礼物,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就定下来了。
但这个过程中也常有意外发生,一旦两个人最终没有修成正果,这些东西的归属问题就变成了金钱的纠纷。
前不久,兜妈就在网上看见了这样一则帖子。
小伙送女友3万多项链,“被抛弃”后想要回,女方直接挂电话
小江和小美是一对通过网聊认识的小情侣,小江能说会道,小美漂亮活泼,两人一见钟情。
小江家境一般,工资也不高,但对女友十分慷慨,非但大小节日红包不断,还会偶尔刷信用卡去给女友买奢侈品,而小美对此全都照收不误。
小美24岁生日时,小江用攒了小半年的工资为她买了一条价值3万多的项链,并告诉小美如果她不嫌弃,这就当做订婚礼物了。
小美喜滋滋地收了,小江也认为大事落定。
可两个月后,小美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爸妈已经在家里为她介绍了条件很好的相亲对象,她没有办法拒绝。
小江又生气又难过,但小美坚决不肯回头,最终小江没办法,只能同意分手,但要求小美把3万多的项链还给他。
小美则表示恋爱期间送出去的东西没有要回去一说,大家都是你情我愿的,你既然送我了,那就是我的东西,不可能再还回去。
最终,小美连小江的电话都不愿意再接。
发帖吐槽的是小江的朋友,对于好兄弟的遭遇,他表示十分同情,认为女方分手后不归还贵重物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对此,也有网友留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我们恋爱3年,她收了我妈5万多红包,分手后竟把我妈拉黑
我和前女友是校园恋爱,大三时在一场晚会上认识,毕业后我就带她回家见父母了。
前女友是很讨父母喜欢的类型,我妈对这个未来儿媳特别认可,第一次见面就送了她一个手镯,一个2000块的见面红包。
后来的大半年时间,大大小小的节日,她的生日,我妈都会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当然,我妈过生日时她也会有所表示,但远不及我妈送出去的多。
从我们恋爱到她和我提分手,我们磕磕绊绊相处了3年,这3年里,我妈给她发的红包加起来有5万多块,这还不算平时给她买的衣服和包包。
本以为这个儿媳已经是板上钉钉了,就在我妈准备上门去提亲时,她突然告诉我我们不合适,后来我才知道她和她的前男友复合了。
至此,我们全家都很生气。
我打电话告诉她,分手可以,鞋子和包也算了,但5万多的红包要还回来,我们家也不富贵人家,那些钱都是我妈省吃俭用下来的,是给未来儿媳的。
谁知这话一说,前女友立即骂我渣男,顺带连我妈也牵扯上了,认为我们家动机不纯,最后还将我妈妈拉黑了。
这位网友回帖后,“恋爱期间送出去的礼物该不该要回来”成了大家热议的焦点,大家纷纷留言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不想睡
男方要回东西是对的,这不是小数目啊,女方拿人东西就想走人,人品问题。
@追梦
我恋爱期间也收到过前男友送的奢侈品,分手后想归还但前男友不要,这其实也看男方的经济条件的,如果对方条件一般,还是还给人家吧。
@安妮
我认为两个人在恋爱期间一些小的金钱来往分手后就不必算账了,比如几十几百的节日红包,不是很贵重的衣服鞋子什么的。
但价值上万的奢侈品还有一些大额红包是一定要还的,这些东西也是人家的血汗钱,不还就太没品了。
@我在垦丁晒太阳
要还的,收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最后还不和人家在一起,心里不会过意不去吗?
情侣在恋爱中送出的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分手后能否要回来呢?
关于这个问题,有关专家这样说到:
如果这些东西是当做订婚礼物送出去的,但最终两人未能成功订婚,是可以向对方进行索要的,如果是一些小额红包,双方又不是以借贷为目的,那就困难了。
也有网友感慨,曾经一对相爱的情侣走到这个地步,对于彼此来说,都太过难堪了。
兜妈寄语
恋爱时期的礼物是感情的见证,是美好而纯粹的,它不应该成为衡量感情的标准和筹码。
在兜妈看来,如果两个人没有走到最后,那么对于一些小额的礼物,可以当成一场纪念,而如果是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是一定要归还给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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