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可偏偏有人明白道理,却落实不到行动上。4月13日,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华山路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因为吃饭起冲突而故意毁财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胥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前段时间,胥某与朋友在辖区某饭店吃饭,因琐事与饭店老板发生言语争执,胥某气不过,冲动之下将饭店玻璃门捅坏,并逃离现场。案发后,派出所民警处警,固定相关证据,锁定了违法行为人胥某,但胥某如人间蒸发,找不到人,电话也不通,一直未到案。
经过多方努力,4月13日,派出所民警将胥某传唤到案。胥某对故意毁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赔偿了饭店损失,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警方依法给予胥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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