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男子向表妹提亲遭拒,怀恨在心将其奸杀,并摔死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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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份,一份云南省高院的判决书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瞬间把云南省高院推入到了舆论的漩涡当中。

原因是在对一件案子的二审中,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将一个穷凶极恶、手段残忍强奸并连杀两人的恶魔,由一审的死刑改为二审死缓。

2009年,云南男子向表妹提亲遭拒,怀恨在心将其奸杀,并摔死其弟

仅一字之差,便彻底改变了罪犯的命运,将他从鬼门关里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案情有所了解的人始终无法理解,一个如此凶残的人为什么会得到司法的眷顾,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所有的一切,都得从一个叫李昌奎的杀人犯说起。

自作多情,因爱生恨

李昌奎是云南省巧家县鹦哥村的人,生于1982年。

鹦哥村位于云南省与四川省的交界处,金沙江旁延绵数百里的大山里,地理位置极其偏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即便是到了21世纪,村里还有不少的人家仅能解决温饱问题。

也正是这些原因,村里的年轻人大多没有接受过高层次的教育,还未成年就纷纷外出打工。李昌奎也是如此,初中还没毕业就离开了鹦哥村,独自一人去外地闯荡。

在四川的西昌打拼了多年之后,李昌奎觉得赚不到钱,便又去了云南省会昆明。

在昆明,李昌奎遇到了一个熟人,那就是同样来自鹦哥村的王家飞。

那时的王家飞刚刚初中毕业,只是个16岁的小姑娘,初入社会的王家飞非常单纯,再加上人在异乡没什么朋友,所以,老乡李昌奎便成了王家飞在昆明最亲近的人。

大概是李昌奎担心小姑娘在外面被人欺负,所以,常主动去找王家飞,朝夕相处下来,李昌奎渐渐喜欢上了这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

2007年,李昌奎和王家飞一起回到了鹦哥村,闲来无事,两个人经常肩并肩的在村里边散步,这一幕也被不少乡亲看到,他们认为两人应该是在谈恋爱,私底下没少议论两人。

此时的李昌奎已经25岁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于是,他便跟家里人商量想找媒人去王家提亲,父母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还是很乐意的。

因为李昌奎的母亲和王家飞的母亲是同一个祖父,两个人是正儿八经的堂姐妹。算下来,李昌奎和王家飞还是旁系三代的表兄妹。

李家人觉得,如果两个人能成婚,也算得上是亲上加亲了,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没过几天,李昌奎就托同村的媒人带了些礼物,帮他上门求亲,媒人虽然也听说了李昌奎和王家飞的事,但并不知道两人关系进展到何种地步。

于是,在上门前媒人特意问李昌奎这事有谱吗,他和王家飞到底是不是在谈恋爱?

此时,李昌奎斩钉截铁地对媒人说,这事绝对没有问题,只要他上门提亲,王家飞是百分之百的点头答应。

就这么着,媒人去了王家提亲的路,但刚进王家说起求亲的事,媒人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王家飞母亲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好像是不大乐意,她还说:两家是正儿八经的亲戚,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两个是表兄妹,并且李昌奎比王家飞大了差不多10岁,相差太大。

不过王母也没多说什么,还是让媒人多问问王家飞的意思。

起初王家飞没说话,只是腼腆地摇摇头,媒人急了,问她到底是愿不愿意,王家飞这才说出了“不愿意”三个字。

这时候媒人有些迷糊了,李昌奎跟他说,王家飞一定会答应的。王家飞这边却是一再的摇头,说什么也不情愿。

媒人想既然来了,就要问个清楚明白,于是,就问王家飞为何不愿意?

王家飞这才说,她一直就没喜欢过李昌奎,更不想一辈子都留在这鹦哥村。

此时媒人琢磨过来了,这事儿,只不过是李昌奎的一厢情愿。于是,媒人又找到李昌奎,把王家飞不乐意的实情告诉了他。

李昌奎当时就有些恼羞成怒,他觉得王家飞的这些说辞,都是她家里人教给她的。肯定是家里人从中阻挠,不让王家飞嫁给他。

他们在昆明朝思相处,回到鹦哥村也是形影不离,王家飞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他。要不是她父母从中作梗,怎么可能不愿意嫁给他?

“我一定把他们家给整掉”,李昌奎放下一句狠话,就气冲冲地走了。没过几天,就又离开了鹦哥村打工去了。但因为求亲失败,李家和王家也结下了怨恨,甚至有时见面还吵两句。

然而,这还并不是李昌奎杀人的直接原因。真正让他了杀心的,是因为2009年发生的一件琐事。

一场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血案

2009年的5月,鹦哥村为了改善村民的饮水,开始为每家每户安装自来水管。按照要求,每户每个劳动力要征收10块钱的费用。收费的这个工作,恰恰是由李昌奎的大哥李昌贵负责。

2009年5月14日这一天,李昌贵到王家去收费,那天王家飞的母亲并不在家,王家飞便拿出50块钱交到了李昌贵的手里。

李昌贵看了看之后,便从兜里掏出了5块钱找给了王家飞,王家飞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们家就三个劳动力,一人10块的话,应该找她20块钱,怎么就只给了5块。但碍于亲戚上的面子,王家飞也没有说什么。

等到王家飞的母亲回来之后,王家飞便把心里的疑惑告诉了母亲,王母当时就动怒了,觉得这是李昌贵在为弟弟李昌奎求亲不成的事报复他们家。于是,她气冲冲地走出家门,去找李昌贵理论。

起初,两人还只是吵架,后来就动起手来了。好在乡亲们看到后,才把两个人各自劝回了家,回到家后,王家飞的母亲越想越气。

于是,就给在昆明打工的儿子王家崇打了个电话,说了整件事的经过,还说李昌贵在她腰上踹了三脚,要他回来处理这件事儿。

李昌贵也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就给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打了个电话,说王家飞的母亲拿凳子砸了他。李昌奎听说两家人都动起手来了,也就坐不住了,赶回鹦哥村。

王家崇回到家后,向母亲了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他觉得两家人的矛盾是迟早都要解决的,但这事儿他自己没法出面。于是,便想到了请村干部从中调解。

就在两天之后,也就是2009年的5月16日。村干部把李王两家的当事人都叫到了村后面的小树林里,为双方做起了调解。

村干部希望两家人把藏在心里的话和事都讲出来,化干戈为玉帛,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又还是亲戚,没必要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就在这个时候,从树林的后面跑出来一个人。大家抬头一看正是李昌奎。李昌奎跑得是满头大汗,脸上还都是血迹。

李昌奎的舅舅就问他怎么了,怎么搞得满脸都是血?

村干部中有和李昌奎熟悉的,就说,他以前就常流鼻血,大概是又流鼻血了。大家听到这句话,也就没在意,又回过头来聊他们两家的事。

李昌奎也没有和大家打招呼,只是走到家人的身旁小声嘀咕了一句:“我干翻了两个”。

身边有人听见了这句话,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也没搞清楚他在说什么。

李昌奎见大姐也在这人群当中,便又把大姐喊到了一边,他在大姐的耳边说,他把王家的闺女和小儿子都杀了,说完,就往远处的山上跑去。

姐姐听完这句话,当时就傻眼了。直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停顿了大概有十几秒的时间,她才反应过来。赶紧跑到人群当中,把弟弟的原话告诉了大家。

王家崇一听李昌奎把妹妹和弟弟都杀了,转身就往家跑。村干部也吓坏了,紧跟在他的后面,往王家跑去。

等大伙跑到王家大门前时,发现大门是紧闭的。村干部赶紧让王家崇翻墙进去,看看屋子里是什么情况,还让另外两个年轻点的,也翻墙跟着进去了。

当王家崇推开房门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19岁的妹妹王家飞和3岁的弟弟王家红并排的躺在地上,浑身是血。脖子也被绳索紧紧的勒住,早已失去了呼吸。村干部见闹出了人命,赶紧打了报警电话。

巧家县公安局的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往了案发现场,并进行了初步的勘察。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王家飞是被人强奸后杀害的。她的致命伤在脑后,遭受过重物的重击。王家红的头骨出现了粉碎性的骨折。从门上的血迹来看,他是被人倒提着活活给摔死了。

民警在与村干部的交流中,得知李昌奎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便迅速对其展开了追捕。然而此时,距离李昌奎逃跑,已经有几个小时了。

民警只能顺着李昌奎逃跑的路线侦查下去,在山上民警看到一条架设在金沙江上的索道。索道的那头便是村子里通往西昌的路。

据办案民警判断,此时的李昌奎估计已经离开了鹦哥村。

于是一部分民警接着寻找,另一部分民警回到村里向李家详细询问了李昌奎的近况,当得知李昌奎之前一直在西昌打工,民警依此判断,如果李昌奎想要外逃,那必定会通过西昌。

第一,李昌奎对西昌十分熟悉。

第二,西昌有火车站,汽车站,四通八达,这是他外逃的最好选择。

果不出办案人员所料,就在案发的第2天,民警查到了李昌奎在西昌的行踪。于是,公安机关迅速在西昌的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了严密的布控。布下天罗地网,等待李昌奎的出现。

案发第4天,也就是2009年的5月20号。已是走投无路、困饿难耐的李昌奎被迫在普格县的公安局自首了。

民警迅速对其展开了询问。李昌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详细描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因为求婚不成,他对王家早已是心生怨恨。知道两家因为水管费的问题产生纠纷后,李昌奎觉得这是王家在找李家的麻烦。于是,他便起了报复之心。

就在村干部为两家人调解的时候,李昌奎偷偷地来到了王家。他与王家飞在王家的门口产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

在扭打的过程中,李昌奎故意扯破了王家飞的裤子,并将她拖到了王家的厨房。在将她掐晕之后,李昌奎对其实施了强奸。

为了泄愤,他拿起了靠在墙边的锄头,重重地击打了王家飞的后脑。之后,他便将王家飞拖到了屋子里。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正在床上玩耍的王家红。一个邪恶的念头直冲李昌奎的脑海,“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李昌奎拎起王家红的双脚,就向门上摔去。直到王家红人事不知,血肉模糊。

此时的李昌奎一心想置这姐弟二人于死地。为了不让他们有生还的可能,李昌奎还用绳索紧紧的勒住了他们的脖子。

在确认这两人生还无望之后,才逃离王家,也就是在逃跑的过程中,他在树林里遇到了正在接受村干部调解的家人。李昌奎将自己杀害王家飞姐弟的事实告知姐姐之后,随即选择了外逃。

也正如民警所料,他原本是打算坐火车逃往外地的,但因为警方的严密布控。他的这一想法彻底落空。

李昌奎一路逃窜,最终逃到了普格县的境内。因为手里没有钱,已经两天没吃没喝的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才选择了在普格县投案自首。

李昌奎强奸杀人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也供认不讳。很快,检察机关就对其提起了诉讼。

因为李昌奎的行凶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对社会也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李昌奎死刑。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就这起案件,也就到此结束,等到终审判决之后,李昌奎便会被执行死刑。然而,云南省高院的二审却让这起案件引起了争议,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传统观念与法律的对撞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院在昭通对“李昌奎案”进行了二审。二审中,法庭认为李昌奎不仅有自首的情节,而且李家也在事后积极赔偿了王家。

鉴于李昌奎认罪态度积极,且悔罪态度极其良好,所以,二审推翻了一审死刑的判决。

决定判处李昌奎死缓,缓刑两年执行,而且可以立即出狱。一个双脚都站进鬼门关里的恶魔,竟然被法院又拽了回来,让他重新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王家人在得到新的判决书之后,情绪激动起来。他们对这样的判决难以接受。

“难道王家人的命要比李家人的命便宜?李昌奎凭什么强奸并连杀两人之后,还可以活下来”。这对王家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法理解的。

情急之下,王家崇把这份判决书挂在了网上,并陈述了李昌奎案件的整个过程。他希望法庭能够尊重死者,能够给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审中一直强调,李昌奎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王家崇却认为李昌奎的自首情节是不存在,因为他是被迫的。他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了自首,这并非他心甘情愿。

王家人对判决书中所描述的,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也并不认可。这是一段完全不尊重客观事实的描述。

一审判决之后,法院的确要求李家要给予王家一定的赔偿。以此来弥补李昌奎对王家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伤害。

然而,李家却一直以家庭条件贫困为由,拒绝赔偿。并称:“要赔偿,就等李昌奎回来后,他自己赔”。

判决书的赔偿,是后来在当地政府的调解下,强制变卖了李家的钢筋、水泥之后,给了王家的两万八千块钱。而且,自从李昌奎犯案之后,李家从未主动向王家道过歉。

如今,李昌奎又被改判为死缓,还可以立即出狱,这无疑是在王家人的伤口上,又扎一刀。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李昌奎案很快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一些不明就里的网友开始随意的猜测,认为这其中必有隐情。

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药家鑫案刚过去不久。李昌奎案一出便被网友拿来做起比较。一些人甚至认为李昌奎案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更是把它称之为“赛家鑫案”。

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之下,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与媒体的关注。

绝大多数人对二审的判决是不认可的,自古以来“杀人偿命”。这是在我国传承了数千年的伦理道德。李昌奎不仅强奸杀害了王家飞,连三岁的小孩也不曾放过。

他的行凶手段如此的残忍,分明就是在置二人于死地。判处死刑对于他来说,是应罪有应得,没有半点可以讨论的空间。

正如王家崇所表示的:“难道用李昌奎的一条命换王家的两条人命还不行吗?李昌奎的命就如此的尊贵吗?凭什么把死刑改为死缓?”舆论也越来越倾向于王家。

在事件发酵的最初,云南省高院却一直保持沉默。直到舆论与社会的焦点纷纷指向了云南省高院,在承受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后,云南省高院才选择了出面解释。

2011年的7月6日,云南省高院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在媒体的追问之下,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说出了改判李昌奎死缓的缘由。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制度的健全,我国的刑法条例一直走在改革的路上。

出于对生命的尊重,还有人权的保障,国外的许多国家已经把死刑废除。我们国家虽然保留了死刑,但对于死刑的核准也是越来越谨慎。

特别是在2011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慎杀、少杀、甚至不杀的相关建议。

除非是对于一些罪大恶极、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的杀人犯采用死刑外,对于因邻里纠纷,或是因为生活琐事而导致的故意杀人案,可以采用慎杀,或者是不杀的标准。

云南省高院认为李昌奎的案件明显属于后者,二审是完全符合我国的法律程序的。

赵建生院长一直认为,我国当下的社会舆论已经开始影响到法律的审判标准。

在社会的舆论的压力下,不少地方的法院不得已采取了对犯罪嫌疑人实行较为严重的刑罚。甚至一度出现了“舆论杀人”的事件,在他看来,“药家鑫案”就是如此。

之所以“李昌奎案”改判为死缓,会引起社会的关注。那是因为我国长期存在的道德观念与当今的法律意识出现了严重的冲突。

中国人一直强调:“杀人偿命、罪有应得”,所以在很多普通民众看来,李昌奎是死有余辜。

那么李昌奎的案件真的适合依法从宽处理吗?法院的这个拿捏,把握尺度问题,就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无论是赵院长的解释,还是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四庭负责任人赵林接受采访时的说法,普通民众还是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李昌奎多活一天,就是对被害人家属多伤害一天。

如果连一个连杀二人、凶恶至极的“恶魔”都不能够严厉惩治的话,那将让更多的杀人犯产生侥幸的心理。

也就是在这其间,王家也向法院提出了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要求。请求云南省高院撤销终审判决,并依法再审,对李昌奎判处死刑。

2011年8月的22日,云南省高院再次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考虑到李昌奎案件的性质,以其造成的社会影响。

最终还是判处了李昌奎死刑,让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关于传统道德观念与法律的碰撞,也暂时落下帷幕。

参考资料

央视《新闻1+1》:李昌奎案:情与法 罪与罚

新华社:云南李昌奎案续:村民上书要求偿命

广州日报:云南李昌奎案一审法官称被告被迫自首赔偿不积极

中国新闻网:中国法律专家认为李昌奎案民意媒体并未绑架司法

华西都市网:村民奸杀少女并摔死男童 因自首悔罪获死缓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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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3 14:03:10

每次有疑惑都会请教,你们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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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12:01:53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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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17:11:40

被拉黑了,还有希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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