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维权多年,她们“夺”回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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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郑志娥的抚养权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三次强制执行,这次,她如愿了。她的前夫,也就是判决书中那个抢夺、藏匿女儿的爸爸,在被法院以拒执罪为由拘留后,终于松了口。

很快,5岁的女儿被送到了法院。根据事先的安排,郑志娥没有过多停留,她抱起女儿,在法院的另一个出口快步离开。

抱团维权多年,她们“夺”回了自己的孩子

“妈妈,你不要把我卖了”,听着女儿乞求的颤音,郑志娥的心猛地疼了一下,“妈妈不会的,想你都来不及”。

“孩子回来才是真正的开始,以后还有好多事要做。”5月26日,郑志娥向济南时报·新黄河记者发来消息。

郑志娥的“遭遇”并非个例,她的背后是一个叫“紫丝带妈妈”的群体。她们的孩子因被亲生父亲抢夺、藏匿,致使长期分离。于是她们因爱奔波、因困联合。几年时间里,她们合规维权、呼吁立法,事情也终于出现了丝丝转机:回来孩子的数量开始增多,舆论纷纷谴责抢夺、藏匿方,而更让人振奋的是,在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24条明确规定了“抢夺、藏匿孩子”违法。

虽然只是条款,“紫丝带妈妈”的发起者朱莉仍然觉得是进步,“或许,再也没有人觉得抢孩子只是家务事了。”

回来的孩子,有各自的“小问题”

郑志娥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失而复得女儿。

在申请抚养权的第二次强制执行时,郑志娥亲耳听到,女儿嘴里出现了“坏妈妈”3个字,包括在场的法官都觉得震惊,不由得让人怀疑,在与妈妈分别的一年时间里,5岁的孩子受到了怎样的教唆。

但母女间特有的纽带,在重逢的这一刻发挥了作用,回来的第一天,女儿很快在郑志娥怀里沉沉地睡去。

郑志娥的女儿,终于回到了她身边

第二天,郑志娥就跟女儿“玩”到一起了,关系的修复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但孩子心里都明白。

很快,她也发现了一些变化,原来喜欢阅读的女儿,现在对看绘本也没了兴趣,也不嚷嚷着听故事了。但郑志娥没有灰心,兴趣和习惯都可以再慢慢培养,她觉得丢失的时间难以追回,幸好现在补救还不晚。

“我只想让孩子知道,妈妈是爱她的。”郑志娥说。

河南新乡的王小滑也在今年3月底见到了分别395天的儿子。她在先后经历了孩子被前夫抢夺藏匿、起诉离婚、一审败诉等一系列波折后,在二审中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将孩子抚养权改判给她。

与大多数“紫丝带妈妈”一样,前夫并没有将孩子如期送归,王小滑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当地法院的帮助下,4月18日,王小滑接回孩子。

“他把孩子往地上一放,孩子就高高兴兴地跟我走了。”王小滑说,虽然一年多没见,但儿子跟自己没有隔阂,“一切比想象中顺利”。

王小滑与儿子在一起

王小滑一方面享受着儿子回归的喜悦,另一方面也要重新给他“立规矩”。她发现,3岁的儿子行为习惯出现了问题,儿子怕见陌生人,害怕了就大声尖叫,只想往她怀里躲,还会有说脏话、骂人的行为……好在两个月时间里,在王小滑的教导下,儿子的这些问题有了改善。但她有时候还会发愁,真不知道这一年多时间里,孩子遭遇了什么。

在“紫丝带妈妈”群体里,最初,朱莉曾经是群里唯一一个孩子满两周岁被藏匿,仍获得抚养权的母亲。2020年年底,被藏匿4年的儿子回到身边,朱莉也经历了儿子的变化。最初,儿子插班到学校,老师发现他的学习习惯不好,有几门主课的成绩几乎垫底。朱莉不服输,她带着孩子一点点地补,“最开始真的特别难,跟孩子也吵架,直接就崩溃了。”她说,但情况慢慢就好转了,变化还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是,她发现儿子也有上进心。“就拿这次期中考试成绩来说吧,几门主课都上了90分,还拿了一个进步奖。”

最近,朱莉的儿子获得了学习进步奖,这是贴在墙上的奖状。

孩子回来后,她们担心“再抢夺”

获得抚养权,经历了强制执行阶段,最终将孩子带回来的妈妈们,最怕的是什么?是再次被抢夺。

因为害怕男方再度“抢夺”,郑志娥接回女儿的当晚没有回原居所居住;重逢的喜悦也没能消退王小滑的担心,她依然保持着警惕,有时,甚至隔壁一阵极速的敲门声都让她心跳加速;朱莉儿子回来的第一个春节,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要回男方家,出于担心,朱莉与前夫是在当地派出所的“见证”下做的“交接”。

事实上,郑志娥也坦言,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的执行力度尤为重要。前几次,她的前夫都以孩子意愿为由拒绝执行,甚至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直到最后一次,法院动真格的“拘留”才让他彻底认清事实。

天津人王建娜的女儿在未出哺乳期时,被陌生人暴力抢夺、藏匿,5年时间里,她打了8场官司,但再也没见到女儿。2020年12月31日,王建娜拿到了孩子探视权的判决书,2021年3月,她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她见孩子的时间依然待定。

但好消息是,王建娜奔走多年,在写了无数信访信件后,天津北辰法院终于在今年4月给了王建娜电话回复,承认在此前的抚养权判决中存在程序错误。

上述“好消息”都是“紫丝带妈妈”群体不断发声、呼吁的一点点胜利。近两年来,先后有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蒋胜男、吴娟等为“紫丝带妈妈”发声,大众对该群体认知增加,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大部分也不会以“家务事”为由推脱了。

朱莉最近做了一个不完全的统计,今年,“紫丝带妈妈”群体中,在近40名获得抚养权的妈妈中,孩子回到身边的已经有近30名。在执行阶段和拒执罪阶段的妈妈们也各有进展。但她也向记者直言了自己的担心,在对待该问题上,仍然有些省份比较滞后,“比如湖北,群里湖北的宝妈目前处境是最难的。判决、执行的情况基本上没有进展。”

朱莉的担心或许能很快得到改善。这个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2020年6月实施,其中第24条规定:“父母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这个原则性的法律条款,也第一次在法律上表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以争夺抚养权”的方式违法。

“第24条新规”的实施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长期为“紫丝带妈妈”群体做法律顾问,他在谈到即将实施的“第24条新规”时提到,虽然这条新规只是原则性的提出,并没有落在具体的惩罚措施上,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是“一纸空文”。

“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这就表明在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判决上,法律对藏匿、抢夺的行为是不认可的,并且在相关判决上要充分考虑这一点。”郭小明这样说,但他依然建议,可以在《民法典》中增加对其的司法解释、在《反家暴法》中增加相关内容,并且在拒执罪的相关认定上,增加涉及抚养权纠纷等人身权内容。“因为很多妈妈是卡在执行阶段,如果能在拒执罪方面给予男方比较大的威慑作用,那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根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也在近日针对“第24条新规”作了相关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时,可以将抢夺、隐匿子女的行为作为判断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不利于子女抚养的一个因素来考虑,同时也要综合其他因素作出合理的判断。”

郭林茂表示,“第24条新规”之所以没有进一步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措施,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发生这种行为,具体情形有很多种,涉及父母之间的感情、家庭内部的事务等等;抢夺、隐匿的原因很多,抢夺、隐匿的一方未必不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一方。因此,法律没有作出“一刀切”的硬性规定,而是由人民法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结合案情综合判断。

孩子已经回到身边,但朱莉仍未脱离“紫丝带妈妈”,想起自己熬着夜写材料的日子,她觉得这似乎变成了一种责任。尽管最近“紫丝带妈妈”因内部某些原因产生了变化,她不得不更换了某些平台的名字,但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想法,“第24条新规”只是开始,呼吁立法、互助维权,愿再无被抢夺、藏匿的孩子,才是她和她的小伙伴们一如既往的初心。

新黄河记者:薛冬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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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4:05:15

老师真厉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帮助受伤的人,文章写的让人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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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8:04:46

可以帮助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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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20:03:00

可以帮助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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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7:06:39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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