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车,绝望的李丽终于忍不住内心积压了已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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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自己在家遭人上门威胁,他拿菜刀防身。另一个是怀疑被人跟踪,他拿小刀防身。

  这两起案件中的两个人都是用刀伤了人,他们拿刀的行为性质是否一样?是否犯了罪?自保伤人谁之过?

  2019年初的一天,北京出租车司机张大贵没有到正常收工的时间,就早早地回了家。他最近遇到了烦心的事,妻子李丽有麻烦,妻子的这个麻烦让张大贵是坐卧不安、百爪挠心,还不能轻易的告诉别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是几天前的傍晚,张大贵马上要出车拉活儿,妻子李丽却莫名其妙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呜呜地哭了起来,把大贵吓了一跳,媳妇儿这是怎么了?急忙问媳妇儿,你咋啦?

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车,绝望的李丽终于忍不住内心积压了已久的

  李丽抹了把眼泪,头也不抬的说:你今天能不能不去出车了,在家陪陪我。大卫觉得很好笑,自己跑出租都十几年了,天天是这个时候出门,后半夜回家,媳妇儿也没有意见啊。

  用李丽以前的话说,老公天天在外头赚钱,白天还能在家给自己做饭,挺好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大贵笑着说,媳妇儿别闹了,回来我明天陪你逛街去啊。哪知道李丽哭得更凶了,明天明天你可能就见不到我了,告诉你,你晚上不在家的时候,有个男的总是趁你不在家来找我麻烦。

  这话一出口,大贵瞪大了眼跳了起来,你说啥?是谁?你咋不早说?

  李丽接着说,如果有一天我出事了,那一定是他干的。张大贵是又气又急,他决定从今以后不再上夜班了,好好在家陪伴妻子,不能为了挣钱,媳妇儿都不管不顾了。

  那么张大贵为什么要上夜班呢?他的妻子究竟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呢?

  结婚前,张大贵就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和另外一个司机承包了一辆车。和妻子李丽刚结婚那一两年也不怎么上夜班,结婚十几年以后,孩子慢慢大了,家里的花销也大。

  李丽换了好几份工作一直不稳定,大贵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为了多赚钱,他和对班的司机商量,自己上夜班,傍晚五六点接班,后半夜呢再回家休息。

  几年来家庭生活一切正常。最近几个月以来,妻子李丽突然提出不让他上夜班了,希望能多陪陪自己。

  但是张大贵呢习惯了上夜班,收入稳定,还不用担心堵车,他就没有答应妻子的要求。直到今天,妻子哭哭啼啼地告诉他,受到了其他男人的威胁,张大贵猛地清醒,他决定不去上夜班,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

  妻子被人上门欺负,这让张大贵很是气愤。这天一早,他便打发孩子去了奶奶家,自己陪着妻子在家坐等那个威胁妻子的男人出现。可张大贵白天等了一整天也没等到那个男人出现

  正当他以为这个人不会出现的时候,男子一阵猛烈的砸门声把他俩吓了一跳,外面传来一个男人怒吼:李丽,开门,李丽吓得直哆嗦,她不敢吱声。

  张大贵急忙起身,他想知道这是谁,刚一开门还没有看清对方是谁,一根胳膊粗的大棍子迎面打了过来,张大贵头一躲,棍子打在了大贵的肩膀上,一阵钻心的疼痛,紧接着一下朝着大贵的头上劈来,他赶紧用手护住了头部,手指是一阵钻心的疼。

  大贵急忙扭身跑进了厨房,对方也追进了门,大贵一手握住对方的棍子,一手拿着菜刀向追过来的这个人砍去,砍到了对方的胳膊,对方夺过他手里的刀,两个人呢扭打在一起。

  此时李丽躲在卧室里不敢出声,听到丈夫和对方打斗起来,李丽情急之中跑到阳台冲着外面大声的呼救,正好附近有巡逻的警察路过,警察赶到了。

  此刻大战已经停止,只见大贵骑在一个人身上,已经达到力竭的两个人正在对峙,旁边扔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显然大贵并没有受太重的伤,而进门行凶的这个男人胳膊被砍伤,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上门行凶呢?

  警方立即控制了两个人,同时叫来救护车将二人送到医院治疗。

  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真相浮出了水面,受伤的男人叫孙强,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单身,比张大贵小几岁。

  五年前,李丽到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和孙强是同事。孙强这个人嘴特别贫,尤其爱跟女人聊骚,见到李丽长得不错,经常就语言挑逗李丽。

  由于丈夫经常夜里出车,白天睡觉,夫妻俩的交流几乎为零,感情的寂寞经不起孙强每天的挑逗,孙强经常给李丽讲一些笑话、段子,让李丽觉得自己单调的生活增加了不少的乐趣,也就没有拒绝孙强。

  一来二去,孙强的胆子可是越来越大,孙强多次要求李丽陪她吃饭甚至开房,刚开始李丽是拒绝,孙强多次要求李丽满足他的需求,一开始时李丽是拒绝的,但是后来他顶不住孙强的再三诱惑也就答应了。

  可是让李丽没想到的是,平时幽默的孙强竟有暴力倾向,一言不合就会对李丽动手,半年后,李丽为了躲避孙强辞职换了一份工作,但没多久孙强就找到了她新公司,下班后堵在公司的门口,要带李丽去吃饭、开房,稍有不从就对李丽进行威胁、辱骂,甚至多次对她拳打脚踢。

  若是不服从自己,她就要去李丽家闹去,李丽害怕丈夫一旦知道,那势必会是一场轩然大波,今后自己还有什么脸去做人呢?

  就这样,李丽在矛盾、痛苦中纠结了几个月,后来李丽辞职了,其实她是不敢再去上班,担心孙强的继续纠缠。

  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车,绝望的李丽终于忍不住内心积压了已久的痛苦,说出了有人骚扰自己的事,但丈夫也是个血气方刚的人,一旦知道了是谁,那还不得闹出人命啊。

  所以李丽忍了很久才告诉丈夫,但是怕什么来什么

  那么孙强是怎样的人呢?他为什么要对李丽如此的纠缠不清呢?

  原来孙强在附近小区是个出了名的混混,好吃懒做,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想干,快四十岁的人了,就没一个正经工作和对象,但长得呢却高高大大、仪表堂堂,尤其是喜欢挑逗女性。

  在酒店打工期间,他认识了李丽,李丽是他喜欢的类型。得知李丽的丈夫经常上夜班,人又很单纯。他就经常挑逗李丽,李丽除了害羞也没有表示拒绝,孙强的胆子就越发大了起来。

  别的女人从来没有像李丽这么听话、顺从的,一来二去,他把李丽当做了自己的媳妇儿一样,白天在酒店也不在乎同事们怎么看,想咋样就咋样。

  直到李丽辞职,酒店的领导实在看不下去,也将孙强辞退。被单位辞退的孙强跟单位跟领导大闹了一场,差点被拘留。

  孙强的这么一闹,反而让人觉得自己是为了李丽才丢的工作。为此孙强的心里便更加在乎,并萌生了一个要将李丽占为己有的念头。

  事发当天,在家无所事事的孙强又喝了不少酒。午后的他又给李丽打了两个电话,想约李丽出来谈谈,李丽没有接听,他猜到李丽丈夫可能就在家,偏执的孙强决定找上门来,一来发泄对李丽不接电话的不满,二来让李丽的丈夫知道自己和李丽的关系,让他们早点离婚。

  他便拿了家里的一根木棍与张大贵发生了冲突,经过伤情鉴定,孙强的伤并不太重,构成了轻伤二级,而张大贵属于轻微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对他们进行了讯问。

  张大贵在谈到自己持刀反击的初衷时说,作为家里的男人,面对拿着木棍打上门来的坏人,我别无选择,只能反击,我这是正当防卫。

  而孙强认为自己酒后上门闹事是事出有因,一根木棍也不至于对张大贵造成生命危险。张大贵拿刀砍人,那就是故意杀人。

  检察机关认真的审阅案卷证据,从案件的起因、过程、后果以及双方主、客观动机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对案件性质进行认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能简单地从伤害结果和使用的工具来判断。

  具体到本案,孙强明火执仗,手拿凶器非法进入张大贵的家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也有实际的伤害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张大贵急忙跑回厨房,拿起菜刀砍向继续追打过来的孙强,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从最终给孙强造成的伤害看,仅仅是轻伤,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实践中情况非常复杂。

  具体到本案,如果孙强是携带刀具进入张大贵家行凶,张大贵就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措施,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为由,对张大贵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孙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是一个为保护自己和家人而正当防卫的案例,但为保护自己而采取的行为就一定是正当防卫吗?不一定,来看下一个案例。

  公司老板突然跑路,让他摊上大事。害怕被客户报复的他决定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谁想这把小刀却给他惹出了事。自保伤人谁之过?

  那是2018年秋天的一个深夜,北方某省会城市,白天车水马龙的街巷变得是格外的宁静。深夜十一点打。而回家的李龙快到自己家小区的时候,提前一个路口就下了车,前后左右看了一圈儿,便竖起了衣领,低着头匆匆忙忙往家赶。

  这个李龙回个家为什么要提前下车呢?他又为什么如此的神情紧张呢?

  李龙啊他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他大学毕业已经三四年了,2017年经熟人介绍应聘到了一家金融公司做理财经理,主要是做一些理财的业务,比如以较高的利息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一些所谓的盈利项目。

  李龙刚来这家公司的前半年,公司的形势是一片大好,融来了很多钱,给投资者的返利呢也特别可观,投资人尝到了甜头。追加投资非常踊跃,但接近年底的时候,形势发生了突变,随着上游资金链的断裂,公司不仅高额利息难以兑现,就连本金都保不住了,公司老板招呼都没打,跑路了,丢下了一堆难以兑现的烂帐。

  投资人不干,报警后,警方已经立案并且展开了调查,可是一些投资人他并没有耐心去等待,天天到公司闹事,老板跑了,这帮员工更是不敢露面。尤其是刚入职不到一年的李龙,稀里糊涂的进了这家公司,自己只是拿个基本工资加提成,他也没干什么违法的事。

  如今出了事,公司还拖欠自己两个月的工资没发呢,警察也曾经找他调查过确认。李龙呢不构成犯罪,放他回去。

  李龙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地,可是经过自己的手办理了集资的人可是没有放过他,天天有电话,有的哀求、有的怒骂,有的威胁,李龙是惶惶不可终日,手机号码换了好几个,但还是有人能找到他,甚至通过人肉搜索找到了李龙的家庭住址。

  他现在是有家不敢回呀,就这样每天提心吊胆的李龙偶尔回家也是在半夜时分,就算到家门口也是左观察右观察,确定没人跟踪他才安心回家。

  即便如此,李龙还是会被人不断的电话、微信威胁,李龙害怕极了,让他害怕的是还是来了,这天李龙接到一个电话,李龙吗?嘿,你终于敢接我的电话了啊,咱们把事情讲讲清楚,我知道你家住在哪,你躲得了初一,你躲不了十五,你什么时候能给我解决这件事?

  李龙解释道,你找我没啥用啊,警察已经找过我了,我该解释的都解释了,公司的事儿和我没关系,你们都报警了,就等着警察处理吧,你以后再也不要骚扰我,还有我的家人。

  李龙听到这样的威胁,他也火了,我就是个公司的业务员,钱也没经过我的手,你要胡来,那我就报警了。

  报警好啊,正好让警察把你们这些人都抓起来,好好的查一查,看看你们到底坑了多少人。

  李龙没有再说什么,慌忙地挂了电话,对方还在不停地拨打,李龙就直接拉黑了这个号

  经过这件事啊,李龙更加担心自己的安全,万一被人截住,自己挨顿打是小事,债主急红了眼,说不定还会对自己下狠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得保护自己。李龙在家里找了一把刀刃较长的水果刀,他出门随身携带,准备在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防身。

  这天夜里,李云龙打车回家,下车前看看周围没有人,他下了出租车,匆匆地往回走,刚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旁边岔路上也快速走来了一个男人,这个人双手插着兜直奔李龙走来。很明显对方是看到了李龙,他就加快了脚步,似乎要追他。

  李龙有些紧张,向着小区大门口快步走去。这是一个老旧的小区,没有门卫,院子里的路灯也很灰暗。李龙进了大门,往自己家楼的方向走去,走了二三十米的样子,李龙的余光看到那个人还在跟着自己,就在自己身后十几米的样子。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跟踪自己干嘛?

  不知所措的李龙一边时不时的看着自己近在咫尺的家,一边瞄着后面那个紧跟不舍的男人。

  每当李龙听到后面沙沙的脚步声,让他头皮发麻。那么跟在李龙后面的人到底是谁?他是同住在一个小区的邻居吗,还是找他要钱的人?

  快走到自家单元门口的时候,李龙是灵机一动,这个时候我不能回自己家,我不能让他跟到我家里。李龙故意多走了几步,就走进了隔壁的单元门,他想如果这个人还跟着自己,那确定无疑就是冲自己来的。想到了这里,龙掏出了兜里的水果刀,急速走进了隔壁的单元门。

  果不其然,那个人也快速的跟着进来,李李龙也就是不到两米的距离,李龙的头发竖起来了,电影里各种被追杀的恐惧画面在脑子里闪现。

  糟了,这是要下手啊,我我怎么办呀?逃吗?这这往哪逃呀?我黑灯瞎火的,我要死了,这是谁谁知道呀?

  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此刻跟在他后边的人离他更近,稀稀疏疏的能听到他正从兜里掏东西,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已经到了李龙的耳边,看来是真的要动手了。

  李龙拿起了水果刀,一个急转身向着那个人胡乱的挥去。昏暗中就听到哎呀一声手机掉在地上的声音,被刺中的人受到了惊吓,大声呼救,杀人啦杀人啦也顾不上捡他自己的手手机,扭身跑出了单元门,这时候的李龙啊手握着水果刀,呆呆地立在原地。

  深更半夜的叫声惊醒了楼里的居民,有人赶忙报警,有人打着手电出门查看。楼下围了一堆人,也包括李龙的父母,见到儿子拿着刀被一群人围着呆立在楼下,急忙询问李龙到底怎么啦,而被刺伤的人已经被送到了医院

  直到警察来,附近的居民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被刺伤的人呢叫王军,根本就不是找李龙要债,而是租住在这个单元门里的一位租户。刚搬来也就没几天就遭此横祸。

  这天深夜,王军应酬回来,朋友开车把王军送到了小区的附近,因为这个小区呢是个死胡同,为了让朋友早点回家休息,他也在路口提前下车,在丁字路口偶遇了李龙。

  巧的是王军租的房跟李龙家呀住同一栋楼,但不是一个单元,李龙自以为急中生智,进的其他的这个单元恰恰就是王军租住的这个单元。

  王军见这个人跟自己住在同一个单元里,还一阵窃喜,刚搬来几天,物业费啊、租车的事儿啊,正想找个住户打听打听,就走得离李龙近了一点,刚要开口打招呼,谁知道前面这个人猛然转身挥动着刀子刺向自己。

  王军本能地一躲,刺伤了右臂,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被警察带走后,得知真相的李龙啊是后悔不已,辩解说我只是想保护我自己,我这应该是正当防卫吧,我愿意赔偿这个受害人王军一切的经济损失。这不应该构成刑事犯罪吧?

  那么李龙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那他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呢?

  我今天要讲的法律关键词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以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他人损害。

  本案中,李龙误以为王军要对他进行不法侵害,所以他对王军的行为呢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典型的假想防卫造成王军轻伤二级的后果,李龙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受伤后的王军除了受到惊吓,他也非常的憋屈,我这招谁惹谁了,白白的挨了一刀。

  李龙呢更是后悔不迭,当他得知自己误伤了王军,他就连夜委托家人去医院看望,并作了经济赔偿。王军住院治疗期间,李龙还常去医院看望、陪护,经过双方协商,他们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对李龙免予了刑事处罚。

  现在误会解除后的两个人还成了好哥们儿、好邻居,而李龙的公司的案件呢也得到了依法处理,李龙也恢复了正常,这两个案例正当防卫,第一个案例中的张大贵虽然持刀砍伤了进门的行凶者,但他是迫不得已防卫,并没有不当构成了正当防卫。

  而第二个案例中,李龙神经太过紧张,将自己无辜的邻居误认为是追踪自己的债主,干出荒唐事实在是不应该的。

  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的理解法律,严格的遵守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别人打架,他帮忙却帮出了麻烦来。他逃到一个偏远的小镇上,隐姓埋名十年。侥幸逃亡十年的他,接下来该如何选择?是继续逃亡还是自首,十年逃亡路下期再见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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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2:01:19

现代年轻人的情感问题很多,需要这样的情感咨询师,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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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12:08:12

被拉黑了,还有希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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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05:07:01

老师,可以咨询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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